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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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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吉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朱吉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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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77,982,216.44                     503,193,732.73                       94.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69,123,999.26                     424,050,194.87                      104.9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4,206,700.50                    -6.00%          306,894,776.43                -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26,894.44                  -28.85%           49,454,360.98                -9.3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5,196,328.47                  -27.98%           45,839,936.52               -12.3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2,226,817.07             1,438.0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36.11%                     0.79              -13.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36.11%                     0.79              -13.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4%                 -42.04%                  10.97%               -24.91%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48,060.05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178,571.43 收到政府补助及奖励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27,607.86

减:所得税影响额                                                                 643,694.78

合计                                                                            3,614,424.4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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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25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连军           境内自然人          47.86%         38,288,700          38,288,700

广东省科技创业
                 国有法人            15.00%         12,000,000          12,0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海灿阳
投资发展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0%          6,000,000           6,000,000
司

吴尚立           境内自然人           2.02%          1,616,800           1,616,800

王宏宇           境内自然人           0.54%              433,000          433,000

何元杰           境内自然人           0.31%              245,000          245,000

王晨清           境内自然人           0.29%              235,000          235,000

杨呈建           境内自然人           0.16%              131,500          131,500

姚弘辉           境内自然人           0.16%              130,000          130,000

黄海燕           境内自然人           0.16%              130,000          13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陈国海                                                                    107,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800

刘晓旭                                                                     88,234 人民币普通股             88,234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
                                                                           79,300 人民币普通股             79,3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高俊山                                                                     72,900 人民币普通股             72,900

丁金兰                                                                     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

王昌怀                                                                     69,100 人民币普通股             69,100

张哲旗                                                                     67,000 人民币普通股             67,000

莫武元                                                                     61,052 人民币普通股             61,052

上海锐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锐
                                                                           44,442 人民币普通股             44,442
天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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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凤姣                                                                  43,300 人民币普通股            43,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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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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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股份限售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    刘连军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36 个月
                             承诺                                                        月 23 日               中
或再融资时所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承诺          广东省科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股份限售                                                    2016 年 08 12 个月     正常履行
                技创业投                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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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有限公 承诺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月 23 日            中
司;深圳市
富海灿阳
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吴尚立;王
宏宇;何元
杰;王晨
清;杨呈
建;姚弘
辉;黄海
燕;朱吉
汉;庞军
峰;王富
斌;刘国
栋;潘成;
韩强;马湘
义;张海
玲;翟冲;
魏建平;杜
秀良;魏广
联;许军辉

                       "1、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价格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股
                       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股份限售                                                  2019 年 08             正常履行
刘连军                 价低于发行价,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24 个月
            承诺                                                      月 23 日               中
                       2、承诺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承诺。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
                       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1、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价格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股
何元杰;韩              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强;王富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股份限售                                                  2017 年 08             正常履行
斌;王晨                价低于发行价,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24 个月
            承诺                                                      月 23 日               中
清;姚弘                2、承诺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辉;朱吉汉              行承诺。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
                       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届满后,何元杰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股份限售                                                     2017 年 08          正常履行
韩强                   员期间,韩强每年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                 长期
            承诺                                                     月 23 日                中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何元杰离职后半年内,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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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强不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份;自何元杰申报离职之
                    日起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韩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
                    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在所持发行
           股份减持 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票 2019 年 08                 正常履行
刘连军                                                                              长期
           承诺     不超过其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 月 23 日                     中
                    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
                    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

                    "1、如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所持股份的,将
                    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相关规定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
                    行人稳定股价需要及二级市场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
                    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本公司减
                    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
广东省科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技创业投 股份减持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本公司在所持 2017 年 08                    正常履行
                                                                                    长期
资有限公 承诺       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 月 23 日                   中
司                  持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
                    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
                    表每股净资产的 100%。4、本公司拟进行减持的,
                    将在作出减持计划后,且在执行减持方案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
                    关规定办理。"

                    "1、在十二个月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四十个月内,本企
                    业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按照届时市场价格或者
                    大宗交易双方确定的价格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2、本企业拟进行减持的,将在作出减持计划
                    后,且在执行减持方案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深圳市富
                    告;或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
海灿阳投 股份减持                                                      2017 年 08             正常履行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3、本企业承诺:在本                   40 个月
资发展有 承诺                                                          月 23 日               中
                    企业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限公司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
                    见》及《深交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
                    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规章制度。5、如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自
                    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
                    予的监管措施。"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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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连军;陈
海鹏;陈
环;崔承              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在中国境内外的任何地区,
宇;何元              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
杰;姚弘     关于同业 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
辉;吴尚     竞争、关 间接地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
立;赵利     联交易、 的业务;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发行人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长期
华;黎柏     资金占用 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发行人产品的业务或活 月 23 日                     中
其;刘宁     方面的承 动,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
湘;王富     诺       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立即通知发行
斌;章君;             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不制定与发行
朱吉汉;孙            人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
振平;张小
富

                     在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
                     可能减少和规范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
            关于同业 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
            竞争、关 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
            联交易、 他公司将一律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刘连军                                                                               长期
            资金占用 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不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月 23 日                     中
            方面的承 提供优于任何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依
            诺       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等
                     要求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
                     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红
                     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的预案》,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1、预案的触发条件
                     和停止条件(1)预案有效期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
                     (2)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在本预案有效期内,
                     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
广东红墙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公司因派发现金红
新材料股 IPO 稳定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36 个月
份有限公 股价承诺                                                       月 23 日               中
                     息的,则相关指标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
司
                     处理,下同),则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案。(3)启动
                     和停止程序①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具体
                     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②在稳定股价
                     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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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③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触发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
施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
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
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
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①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②要求控股
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
增持的金额和期间。③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
价。④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
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其他方式。(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①当触发股价稳定措
施的启动条件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
定股价的预案。②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
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
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
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A.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
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
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
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
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15%。B.除因
继承、被强制执行或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
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
定股价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除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
回购其持有的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3、其他事项
(1)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
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
施期间内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或相关职务变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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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本预案的稳定股价措施。
                     (2)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遵守并履行本预
                     案中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责任和义
                     务。"

                     "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
                     价的措施①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控股
                     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
刘连军;陈            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②控股
海鹏;陈              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
环;崔承              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
宇;何元              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
杰;黎柏              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
其;刘宁              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
湘;孙振     IPO 稳定 件:A.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36 个月
平;王富     股价承诺 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 月 23 日                  中
斌;吴尚              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
立;姚弘              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
辉;张小              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
富;章君;             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15%。B.除因继承、被强制执
赵利华;朱            行或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
吉汉                 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方案及
                     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公司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照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同时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被回购股份持有人
                     支付其持有被回购股份期间对应的资金利息。本公司
                     将在有关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发生回购情形之日起
广东红墙
                     三十日内,由董事会制定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本
新材料股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其他承诺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长期
份有限公                                                               月 23 日               中
                     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如本
司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
                     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本公司若违反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
                     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
                     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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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敦促发行人依法制
                     定回购计划,并敦促发行人按照回购计划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
                     能履行其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
                     的,刘连军承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如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赔偿责
                     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
                     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上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刘连军      其他承诺 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                   长期
                                                                       月 23 日            中
                     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2、若本人违反承诺减持所持股份的,在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
                     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
                     延长届时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3、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
                     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4、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
                     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
                     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刘连军;陈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海鹏;陈
                     人将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
环;崔承
                     者损失,但是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该等
宇;何元
                     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杰;黎柏
                     包含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
其;刘宁
                     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
湘;孙振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其他承诺 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                 长期
平;王富                                                                月 23 日            中
                     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承诺人若非因不可抗力原
斌;吴尚
                     因而未能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
立;张小
                     任一承诺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发行人股
富;章君;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赵利华;姚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
弘辉;朱吉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汉
                     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

刘连军;陈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履行其任职义务,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海鹏;陈     其他承诺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长期
                                                                       月 23 日            中
环;崔承              权益,并承诺如下:1、承诺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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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何元              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杰;黎柏              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
                 其;孙振              管理,在承诺人为履行本人职责必须的范围内进行职
                 平;吴尚              务消费,并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3、承诺
                 立;赵利              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华;张小              消费活动。4、承诺人将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
                 富;朱吉汉            使之更符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并促使由董
                                      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
                                      有)时,承诺人将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后,
                                      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
                                      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
                                      相关要求时,承诺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7、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对公司、股东造
                                      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个人责
                                      任,包括公开解释或道歉、依法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等。"

                                      如因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缴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前未缴或少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刘连军      其他承诺 或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问                 长期
                                                                                        月 23 日          中
                                      题须承担损失或遭受罚款的,本人将无条件地足额补
                                      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所发生的支出或所遭受的
                                      损失,避免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
                 不适用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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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25.00%    至                         0.00%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6,193.82   至                       8,258.42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258.42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前三季度公司产品销售量基本持平。2016 年上半年,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较 2015 有所上升,使得产品成本呈上升趋势,并导致
                                            产品毛利率出现下滑,进而导致 2016 年全年净利润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