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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3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关于续聘 2019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经认真审阅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和其担任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的审计情况,我们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
则,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
司将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李玉林                 廖朝理                  师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