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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5-20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0.62 元(含税),合计 7,44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增至 204,000,000 股,资本公积减少至 370,177,758.65 元。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58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4,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35              刘连军

    2       08*****651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股(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3,958,905    36.63%         30,771,234      74,730,139     36.63%
高管锁定股            43,958,905    36.63%         30,771,234      74,730,139     36.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6,041,095    63.37%         53,228,766    129,269,861      63.37%
总股本               120,000,000   100.00%         84,000,000    204,000,000    100.00%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204,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度公司
每股收益为 0.6284 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股东刘连军、何元杰、
王富斌、王晨清、姚弘辉、朱吉汉、韩强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股
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即 22.46 元/股。如
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
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016 年度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人员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
格为 14.77 元;2017 年度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人员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
最低减持价格为 14.57 元;2018 年度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人员在承诺履
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4.37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承诺的
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人员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8.42 元。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十、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何嘉雄
    咨询电话:0752-6113907
    传真电话:0752-6113901
    十一、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