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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09号)核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
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4,920.00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259.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 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出具“ 广会验字
[2016]G1400019040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变更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
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中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2020年4月20日于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开设了专
 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9月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惠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
 年11月28日,公司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北红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
 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名             银行账号            备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广东红墙新材料   9550880016712600174 已于2018年7月办
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理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广东红墙新材料   752900031410205     已于2020年5月19
公司惠州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日办理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河北红墙新材料   752900137710210     已于2020年5月19
公司惠州分行       有限公司                             日办理销户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   广东红墙新材料   219210130293900003 已于2020年5月19
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日办理销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止本公告日,上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

 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专
 户(账号为752900031410205)及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专户(账
 号为219210130293900003)中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总
 计218,596,620.50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惠州分行专户(账号为752900137710210)中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其银行

 理财收益及利息总计10,003,077.52元转入河北红墙的基本账户。


     四、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方便账户管理及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截至目前,公司已将上述金额
全部转入公司及河北红墙的基本账户。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依据
《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成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分行(账号为752900031410205)、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账号为219210130293900003)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分行(账号为
752900137710210)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
公司、河北红墙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