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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赫达: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9-048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85,247,7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757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61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98.00 万股并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158.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556.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158.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98.00 万股。

     二、自首发上市以来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上市后,公司于 2018 年实施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共授予 85

名激励对象共计 36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922.00

万股。公司 2017 年度实施了权益分派,以 9,922 万股为基数,向截

至分红派息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实施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906.4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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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

注销上述 2 人的限制性股票 2.4 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904.00

万股。公司 2018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以 11,904.00 万股为基数,向截

至分红派息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6 股,实施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9,046.40 万股。

     截至本申请日,公司总股本为 190,464,0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

首发前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85,247,725 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公司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毕心德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本人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没有减持所持公

司股份的意向。

     ③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长,还遵守以公司董事身份作出的股份锁定

承诺,但以不同身份作出相同承诺的,锁定期限不累加。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毕心德之其他关联方的承诺

     毕心德之妻杨爱菊及其女儿毕文娟、儿子毕于东,毕心德之兄毕

怡德等与毕心德有亲属关系的二十名股东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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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毕于东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邱建军作为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还分别遵守以上述相应身份作出的锁定承诺或持股意向承

诺,以不同身份作出相同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不累加。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毕心德、毕于东、毕松羚、杨宝銮)、高级管理人员

(毕于东、毕松羚、杨宝銮、邱建军、毕耜新)分别做出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上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

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③上述承诺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

定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④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9-048


履行上述承诺。

     ⑤董事毕心德作为赫达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毕于东、

高级管理人员邱建军作为毕心德之关联方,还分别遵守以该等身份作

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但以不同身份作出相同承诺的,锁定期限不累加。

     4、监事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监事(毕于壮)和核心技术人员(毕英德、毕耜新、毕研恒)分

别做出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上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

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③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

履行上述承诺。

     (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截至本申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

了上述承诺。

     (四)截至本申请日,公司不存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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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况,锁定

      期限不延长。

           (五)截至本申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85,247,7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757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 27 名,均为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质押或冻结的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1      毕心德      57099161      57099161            26284800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      毕文娟      12635248      12635248              否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
 3      毕于东       4612426       4612426            4422395
                                                                      人、董事、总经理
                                                                    董事、董事会秘书、
 4      毕松羚       847722        847722               否
                                                                          副总经理
 5      杨丙刚       1279114       1279114              否                副总经理
 6      邱建军       657194        657194               否                副总经理
 7      毕耜新       358134        358134               否                副总经理
 8      毕于壮       538283        538283               否                  监事
 9      杨爱菊       808037        808037               否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10      赵斌        522962        522962               否
 11      杨妙            38400      38400               否
 12     杨丙生       1017446       1017446              否
 13     杨丙强       1088226       1088226              否
 14     杨宝銮       153942        153942               否
 15     王玉杰           67622      67622               否
 16     毕怡德           66355      66355               否
 17     毕于乐           38400      38400               否
 18     毕于环       276070        276070               否
 19     柏建洪       476816        476816               否
 20     杨德富           23040      23040               否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9-048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质押或冻结的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21     邱学兵           54933      54933               否
 22     邱永玲       636526        636526               否
 23     毕于胜       910485        910485               否
 24     王荣新       153005        153005               否
 25     毕研恒       672848        672848               否
 26     毕英德       115453        115453               否
 27     毕于村           99877      99877                否
      合计          85247725      85247725            30707195

             五、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