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国际: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29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亚泰国际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佳 联系电话:021-38582187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东阳 联系电话:021-3858218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11 号)核准,亚泰国际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2,95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754.4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200.60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20008 号《验资报告》。
亚泰国际已于 2016 年 9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作为其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承继亚泰国
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
安”)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现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
相关规定,特此出具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通过事后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审阅的方式对亚泰国际 2018 年度
历次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了审阅,
并督促及指导公司全面、合法、及
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2 次(专户银行每月提供银行对账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单供审核)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出于经营需要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拟将 1,700 万元自公司交通银
行一般账户转入西安分公司交通银
行一般账户,由于公司新入职的财
务人员操作失误,将同为交通银行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1,700.00 万元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转账至西安分公司交通银行一般账
户。该笔款项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
退回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相关
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问责,
并组织财务部人员加强学习《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和相关
规定。
6、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7 次,其中 3 次由原保荐机构国泰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君安发表,中天国富证券进行了复
核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2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10 日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就上市公司信息披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露、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监高减
持相关规定及行为规范、募集资金
管理进行了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公司管理层得知此事
后高度重视,及时赴西
安分公司交通银行现
场申请大额资金退回。
由于金额较大,银行需
一定审批时间,该笔款
项 1,700.00 万元于 2019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 年 1 月 18 日退回该募
司新入职的财务人员误 集资金专户。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操作将募集资金专户中 该事件发生后,保荐机
的 1,700 万元转账至公 构 及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司一般账户 到账以来全部资金流
水进行了核查,未发现
其他类似情况。公司对
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
批评教育和问责。保荐
机构要求公司加强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学
习和执行力度,公司管
3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理层组织财务部人员
加强学习《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和
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
支付流程进行进一步
完善,加强募集资金专
户的识别、募集资金审
批单据的专项归集、专
项标记、专项审批和募
集资金使用日记账的
管理,杜绝该类事项再
次发生。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无 不适用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
是否履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及解决措
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2、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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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事项 说明
2018 年 3 月 29 日,亚泰国际与中天国富
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天国
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保荐协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议》,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
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由中天国富证券承
接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未完成的持续督
导工作。中天国富证券指派陈佳先生和陈
东阳先生担任亚泰国际剩余持续督导期
内的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5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佳 陈东阳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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