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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2-14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
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
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2019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议案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向我们提交
了与授信事项相关的文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融资活动,保证公司
及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
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60,000 万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此次公司及子公司
之间、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我们同意将《关
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


    独立董事:       宋昆冈              卢建凯              王平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