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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畅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05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拟采用开立承兑汇票支付货款,需在银行存入相应的保证金,为提
高公司部分业务保证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部分业务保证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 6,000 万元
的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
事长郭秀梅女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部分业务保证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
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
    2、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
务,并认真、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产品进行严
格评估,选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
行存款利率。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
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
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5、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使用部分业务保证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标准,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业务保证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部分业务保证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保证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发展所
需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部分业务保证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部分业务
保证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
更多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利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部分业务保证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该 6,000 万元的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