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公 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对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 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计提依据充分合理,决 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田韶鹏 陈 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