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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崇达技术: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4-15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9-028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 3.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截止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现有总股本 833,298,120 股,鉴于目前公
司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期,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
股本存在因可转债转股继续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0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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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4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4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4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4 月 10 日至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30)。
    2、依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
整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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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
公司授予首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7.745 元调整为 7.405 元,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7.28 元调整为 6.94 元。具体回购价格调整事宜,公司将会
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曹茜茜
    咨询电话:0755-26055208
    传真电话:0755-26068695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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