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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崇达技术: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1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4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31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5,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640,000.0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7,860,000.00 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8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
4829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
本公司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
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
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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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该帐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
司(含全资子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
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然后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
审批后予以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
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
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会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南头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16 年 11 月 25 日,本公司及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门崇达”)、中信证券与中行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
称“中行江门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0),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
由中信证券变更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与江门崇达、中信建投与中行江门分行、中行南头支行分别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销前结余募集资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备注
                                                金余额(元)
中行深圳西丽支行           771868135112                53,865.19   注1

中行江门高新支行           726368020263                13,657.03   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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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行深圳西丽支行            744567903246                       0.02    注1

         小计:                                            67,522.24
    注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下属

分支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下属分支

机构。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承诺投资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资完毕,为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
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共计本息 67,522.24 元已转入公
司自有资金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
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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