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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3-2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东
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或“公司”)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方中科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
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
司、苏州博德仪器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科云谱物
联技术有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
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
息系统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
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判断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失控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失控金额<   失控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
                           的 1%                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0.5%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0.5%≤失
                     失控金额≥主营业务                                 失控金额<主营业
    主营业务收入                          控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收入总额的 1%                                    务收入总额的 0.5%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
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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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判断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的 0.5%≤失控   失控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失控金额≥资产总额的 1%
                                               金额<资产总额的 1%           的 0.5%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失控金额≥主营业务收入                            失控金额<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                               0.5%≤失控金额<主营
                           总额的 1%                                     收入总额的 0.5%
                                                业务收入总额的 1%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    受到省、直辖市及以上    受到省、直辖市以下政

                     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公    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
    重大负面影响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影响                  成负面影响              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
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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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责令相关部门即时进行了改进,
或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限期内整改完成,并指定审计部门予以持续跟踪监督确认。

    二、东方中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关于内部控制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东方中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
方中科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东方中科《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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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漆传金                  张 涛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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