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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12-13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9-06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 15:00;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
日9:15至2019年12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注销西安分公司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2 月 1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注销西安分公司的议案》                  √
   3.00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4.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

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

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

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

记)。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5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张露兮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月 12 月 30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 据获取的服务 密码或数字证 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

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注销西安分公司的议案》          √
 3.00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00                                               √
                        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
 日起至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表人姓名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12月25日17:00之前

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