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桂发祥:201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7-05-18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17-038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经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8,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
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
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5
月 2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32 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乔璐

    咨询电话:022-88111180

    传真电话:022-88111991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