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祥: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23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投资设立桂发祥食品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投资设立桂发祥食品产业并购基金,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通过与专业机构合作、借助政府引导基金资源搭建产业并购运作平
台,能够进一步落实和加快公司外延发展的步伐,对公司长远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本次对外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
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次投资设立基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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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闽生 罗永泰 王全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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