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装建设: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19-10-14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深圳市嘉泽特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特”)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购买嘉泽特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方案是否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
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事项,包括并不限于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
正式方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等,已在本次

交易的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企业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
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且该企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