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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装建设: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2020-02-1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现就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

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
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办法》第
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
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太平洋证券核查,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从事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
交易,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项目主办人:
                  杨亚                   黄伟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