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和胜股份:公司章程新旧条文对照表2017-02-14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新旧条文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章程                                  原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经【】批/核准,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6]3051 号 股,于【】在【】上市。
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3000 股,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万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
简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公 存管。
司股票若被终止上市,则在股票被终止
上市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本章程中该
款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000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000 万
股,均为普通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 股,均为普通股。
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为 9,000 万股,占总
股本的比例为 75%,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的股份为 3,000 万股,占总股本
的比例为 25%。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自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