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9,150,637.56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6,915,063.76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84,710,209.89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
的利润为 146,945,783.69 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 151,275,217.55 元。
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决
定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7 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20,000,000.00 元,尚未分配的利润为 126,945,783.69 元
(母公司数据),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12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6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
至 180,000,000 股。
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
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
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
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
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
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
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 2016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
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尚需提请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
的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