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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61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西藏华金天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2),持本公司股份 22,365,95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79%)的股
东西藏华金天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天马”)计划
在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3,794,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588,8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华金天马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
函》,华金天马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施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2018年5月8日                   18.10                 500,000

                     2018年5月9日                   18.65                1,346,500
   华金天马
                     2018年5月25日                  18.54                 43,500

                     2018年8月1日                   14.51                  7,200

     合计                 --                         --                  1,897,200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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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合计持有股份
                                    (股)        股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华金天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365,957      11.79%    20,468,757    10.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华金天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日,华金天马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符合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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