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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
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
定,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瑞霖                  郑   斌                 温   泉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