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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0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银行融资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银行融资以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资金运转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银行
融资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瑞霖                  郑   斌                 温   泉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