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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
 度的规定及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
 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
 会 2018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 广大中小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
 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 2018 年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
 操作行为。

       二、报告期内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赋予职权, 2018 年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届次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表决方式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第一届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                   案》                                          现场
                      第十五次会议   2、《关于公司经审计的 2017 年财务会计报告
    召开时间             届次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表决方式

                                     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17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
                                     保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8、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18 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1、《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3 日                                                                  通讯
                      第十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第一届监事会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8 年 7 月 25 日                                                                  现场
                      第十七次会议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14 日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现场
                      第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3 日                  2、《关于公司在研项目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通讯
                      第二次会议

                                     1、《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关于向成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018 年 11 月 18 日                                                                 现场
                      第三次会议     3、《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

                                     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
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
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
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
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没有发现违法违规
情况。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同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了募集资金的
使用和管理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生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程序合规,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事项。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
向股东周战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盈都大厦的商品房用于易明海众及公司营销
中心北京办事处办公经营场所,合计价格为 13,768,100.00 元,具体详见 2018 年
11 月 20 日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房
屋转让尚未完成产权变更,公司将预付的购房款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华金天马、西藏易水、西藏易家团租赁公司房屋用于
办公,子公司免费使用股东周战房屋用于办公,具体情况如下表:




     通过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7.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过认真阅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并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各
项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本
原则,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适合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
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能够得到较好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西
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西藏易
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
保密制度》等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下一年度工作展望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围绕公司经营
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努力做好各项工
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