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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网宇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北京尖翼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尖翼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有
利于无人机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增资
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持股平台的资金来源于参加对象合法所得和通过法律、行
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本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有利于稳定核心技术、管理人才队伍及激发其创造
力。徐烨烽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尖翼科技执行董事,并为持股平台的
参与人员,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该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本次交易为满足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景伟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怀中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