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星网宇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28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9-116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期及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经过审阅《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期及提供授信担保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4.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的续
期(包含已取得的),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

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本次授信担保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子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

    2、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经过审阅《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续期的事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本次交易为满

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审议及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景伟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怀中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