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10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以书面或
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9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6 人,
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波女士、周俊祥先生、黄纲先
生、胡旻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
署投资项目服务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与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投资项目服
务协议书》,拟投资人民币 7 亿元在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建设裕同高端
智能化包装项目,主要从事高端印刷包装、营销及广宣品、数码个性
化定制产品等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上海新
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投资项目服务协议书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