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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12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
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
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杜小鹏                            刘广灵




         杨春祥                            彭学武




                                      2018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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