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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为股份: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5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7 年,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
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7 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 4 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了股东大会会议。
    2017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一)2017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4、《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
    1、《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关于修订〈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
    1、《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督促公司管理层
依法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
存在重大违规违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把检查公司财务状况作为监事会的工作重点,对完善内控制度进
行了监督,并通过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资料,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同时对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监督核查。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翻阅了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及
募投项目相关责任人的汇报,认真审查了董事会出具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 2017 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未发现募集资
金违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
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
得到有效执行。


    三、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计划
    2018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监事
会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
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
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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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