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同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3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
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2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
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19 年 1 月 2 日为授予日,以 3.89 元/股
授予价格向 11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262,199 股。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之
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彭学武                           毛明华




    黎奇峰                           王蒲生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