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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为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或“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864 号),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2.3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3,18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34,18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9,000,0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9,000,000.00 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12,180,000.00 元共
计人民币 311,18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6〕3-17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
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公
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
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有效期
    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
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
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购买额度
    使用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有限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
品的名称、额度、期限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地购买。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
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
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
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亦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
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同为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
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为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同为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