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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维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8-094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修订并发布了《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1,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
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
司的财务报表。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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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同时废止。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
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
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
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