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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恩股份: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02-12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韩丽梅女士、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韩丽梅女士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担任公司董事,与公司董事长于晓宁
先生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韩丽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5,798,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8%)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 12,210,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
    蒿文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3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 534,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3%。
    田洪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01,2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 525,3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3%。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韩丽梅女士、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出具的
《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1
                                                                      股权激励限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无限售条件股
 姓名        职务                                                     售股份数量
                           (股)      本比例(%) 份数量(股)
                                                                        (股)

韩丽梅       董事       85,798,352         21.08    21,449,588            0

蒿文朋   董事、总经理   2,139,000          0.53      534,750            75,000

         董事、副总经
田洪池                  2,101,278          0.52      525,320            75,000
             理
    注:韩丽梅女士、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

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为公司股权激励人员,持有的股权激励股份按照相关规则

进行锁定。

    二、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韩丽梅                 12,210,825                       3%

         蒿文朋                     534,750                    0.13%

         田洪池                     525,320                    0.13%

    注:若此减持期间公司另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

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目的:个人财务安排需要;
    3、股份来源:韩丽梅女士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
股份以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合法方式;
    5、减持期间及比例: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
除外)减持方式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
                                       2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相关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韩丽梅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各自任
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
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超过 50%。
    公司 5%以上股东及董事韩丽梅承诺: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核心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上述人员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
间的差额由相关人员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发行人:1、现金方式;2、相关人员在发
行人处取得的现金红利;3、相关人员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处取得的现金红利;如
相关人员在减持当年以上述方式未能补足差额,则由控股股东先行补足。
    上述人员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董事、总经理蒿文朋先生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承诺禁售期过后,在其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不超过 50%。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3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上述人员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
间的差额由相关人员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发行人:1、现金方式;2、相关人员在发
行人处取得的现金红利;3、相关人员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处取得的现金红利;如
相关人员在减持当年以上述方式未能补足差额,则由控股股东先行补足。
    上述人员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田洪池先生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承诺禁售期过后,在其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不超过 50%。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上述人员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
间的差额由相关人员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发行人:1、现金方式;2、相关人员在发
行人取得的现金红利;3、相关人员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处取得的现金红利;如相
关人员在减持当年以上述方式未能补足差额,则由控股股东先行补足。
    上述人员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丽梅女士、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拟实施的减持计

                                   4
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可能存在不确定
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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