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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家港行: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05-27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第六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本次选举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亦没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上述人员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本次选举的董事长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
关材料,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业务专长等情况,我
们认为,新任职人员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的决定,选举季颖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长;聘任杨满平先生为公司行长;聘任黄勇斌先生、郭卫东先生、孙瑜女士、
陆亚明先生、沙健健先生为公司副行长;聘任张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
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汪激清、杨钧辉、张兵、肖维红、王则斌
                                                          2017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