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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统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21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2 月 19 日—2019 年 2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2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2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俭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63,897,41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6%。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6,533,26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364,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75%。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945,6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
反对 5,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358,35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反对 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945,6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
反对 5,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358,35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反对 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945,6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
反对 5,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358,35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反对 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上述三项议案关联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和义乌市华晨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15,000,378 股,其实际控制人朱俭勇、朱俭军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朱根
喜为兄弟关系,从而构成关联方;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945,632 股,系由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从而也构成关联方。
    本次股东大会上述三项议案均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轶男、张丹青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
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