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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统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
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
对华统股份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经保荐机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及查
阅相关文件,保荐机构认为:华统股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
立了一整套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并能够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业务特点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制订的内
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为基础,涵盖了货币资金管理、采购管
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实物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担保管理、信息管理、内
部控制监督制度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
管理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
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国信证券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华统股份出具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航飞                  夏   翔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