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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统股份: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19-09-11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2019 年 3 月 8 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统股份”)的《股份
减持计划告知函》,其计划在 2019 年 3 月 9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396,813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3.13%),

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甲统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5,360,00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9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
的《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收到甲统股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

函》,截止 2019 年 9 月 10 日,甲统股份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其
在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实施了减持计划,以下为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目前总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本的减
                                                     (元/股)   (股)
                                                                             持比例
甲统企业股
              大宗交易      2019 年 3 月 15 日        17.71      5,360,000    1.93%
份有限公司

                          合   计                                5,360,000    1.93%
    备注:百分比最后位小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                           本次减持
                 股份       前持有股份         合计减        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性质               占总股   持(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无限
 甲统企业股
                 售流   33,587,253 12.53%    5,360,000   28,227,253     10.18%
 份有限公司
                 通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甲统股份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2、截止本次公告前一日,甲统股份严格遵守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与已

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后,甲统股份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甲统股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甲统股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