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同兴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21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26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3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军先生召集并
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列席了会议。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选举陈小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 2017 年 3 月 18 日起,任期三年。

    监事会主席陈小军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1。

   监 事 朱长隆、黄世斌先生的 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2。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3 月 20 日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附件 1:监事会主席简历

    陈小军:男,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7-1998 年任郑州市中原制药厂调度工程师,1998-2003 年任深圳深辉技术有
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3-2011 年任富士康群创光电生产部资深副理,2011 年起
任职于同兴达有限。现任同兴达股份监事会主席、制造中心总监。

    截止目前,陈小军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29729.6 股。陈小军先生与公
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附加 2:监事简历

     朱 长 隆: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
1993-2004 年历任深圳深辉技术有限公司后段线长、新线主管,2004-2005
年 任 深圳市飞优特科技有限公 司生产部经理,2005-2006 年任深圳市瑞福
达 科 技有限公司后段主管, 2006 年起任职于同兴达有限。现任赣州同兴
达 副 总经理。

    截 止 目前,朱长隆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29729.6 股。朱长隆先
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股 份 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
司 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世斌:男, 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8-2001 年任东莞通华液晶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2001-2003 年任深圳
深 辉 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2003-2006 年任深圳赛科显示器有限公司
工 程 部主管,2006-2008 年任北京八亿时空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8
年 起 任职于同兴达有限。现任 同兴达股份监事、中尺寸事业部总经理。

    截 止 目前,黄世斌先生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75089 股。黄世斌先生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
份 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 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 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