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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7-06-08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5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
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7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5 月 23
日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6 个月(因公司股
票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故为 2017 年 1 月 25 日至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2017 年 5 月 19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 2017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
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
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业务单号:114000018713);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业务单号:114000018713)。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