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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8-05-25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4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
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 年 5 月 17 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价格为:12.67 元;

    4、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144 万股,向 3 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均
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有任职资格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
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备注
                                                      比例

                                                                   激励对象自愿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承诺:自该次解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次解除限售                                               30%   除限售之日起,
                   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追加 12 个月锁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定期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次解除限售                                               30%           ——
                   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次解除限售                                               40%          ——
                   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全体被激励对象均自愿承诺: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一次解除限售之
日,其该次解除限售的股份追加 12 个月锁定期。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6、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
在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除限售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二次解除限售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三次解除限售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
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            A              B               C               D


    标准系数            1             0.9             0.8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
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
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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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回购并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占 目 前 总 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
                                         144                100%          0.72%
心业务人员(3 人)

         合计(3 人)                    144                100%          0.72%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出具了《深圳同兴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293 号),审验了公司截
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
同兴达已收到 3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人民币
18,244,8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44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
币 16,804,800.00 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截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变更后的
累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2,787,968.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02,787,968.00 元。

   三、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29 日。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138,948,268   69.01     1,440,000          140,388,268   69.23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62,399,700     30.99                        62,399,700    30.77

件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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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总数    201,347,968   100   1,440,000          202,787,968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202,787,968 股摊薄计算,
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 0.74 元。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01,347,968 股增加至 202,787,968 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本次授予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钟小平先生、李锋女士、刘秋香女士持
有本公司股份 124,416,000 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 61.79%;本次限制性股
票授予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钟小平先生、李锋女士、刘秋香女士
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变化至 61.3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