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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联股份: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29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6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7 日至 9 月 28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达南路中段广东英联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伟武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代
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90,03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253%。其
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9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30,3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30,300 股。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
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超过三分之二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
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