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15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谦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86,6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400,004.00
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 86,6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共计转增 43,333,350 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实施完毕。转
增 后 ,公司总股本由 86,666,700 股变更为 130,000,050 股,注册资本 由
86,666,700 元变更为 130,000,050 元。
针对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和完善:
序号 《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66.67 万元。 130,000,050 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666.67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130,000,050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河北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覆盖
率,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意公司在河北省设立分公司。分公司
的公司名称、公司性质、经营范围、负责人、注册地址等基本情况以工商登记机
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河北分公司设立登记
的相关手续。
《关于设立河北分公司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于2018年7月2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