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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星智能: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6-15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7 月 2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6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
   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41 号 6 号楼三楼会议室
       (九)会议主持人:黄文谦董事长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8 年
   6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由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要求,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
  东账户卡复印件,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
  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时间为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6 日 16: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 年 6 月 26 日(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41 号 6 号楼,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
  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妍、颜冰玮
   2、联系电话:0571-88179003
   3、传真电话:0571-88179010-8000
   4、联系邮箱:zqb@viewshine.cn
   5、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41 号 6 号楼,浙
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6、邮政编码:310015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4 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
   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9”
          2、投票简称:“威星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营业
股东姓名或名称
                        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


备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
         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编码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目可以
                                                            投票
100.00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选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
         视为弃权。
             3、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
         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章。
             4、委托人如未对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