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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星智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凯)2019-04-2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度
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广
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同
时,本人还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加深对公司的认识,为独立董
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了保障。现将本人在 2018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7 次,实际出席了 7
次,其中现场参会 5 次,以通讯方式参会 2 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
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 4 次股东大
会。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
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未发生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
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

的基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的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2018 年 3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9日        第十八次会议    2、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8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8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独立意见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3 日     第十九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7、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7日        第二十一次会    2、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技术开发合同
              议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8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同意
 月 31 日     第二十二次会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
              议              立意见
                              2、关于本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2 日     第二十三次会    2、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议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3、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2018 年 11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同意
月 12 日     第二十四次会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慎
重考察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任免过程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审阅,
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一)2018 年,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
对公司的战略思路、技术路线、内控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有益的意见
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二)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三)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认
真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查、审慎研究,并根据自己
的专业知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二)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
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2018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
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祝愿公司的
发展再创辉煌。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凯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