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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达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
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2019年1月1日
    (三)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
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
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四项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
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
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