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麦格米特: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签署《项目进区合同》的补充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9-049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签署《项目进区合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合同为双方进行深入合作的框架性意向合同,框架合同项下的具体投资
事项将在各方后续另行签署的具体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合同在相关审议程序完成,批准本合同之日即生效。本合同能否生效尚
存在不确定性。
    本合同所涉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1 亿元,尚处于筹备阶段,短期
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后续进展或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 合同签署及对外投资概述

    为扩充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协同效应,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人民币 3,000 万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蓝色河谷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河谷”)。近日,蓝色河谷与株洲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株洲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了《株洲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项目进区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预计以约人民币 1 亿元
在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株洲高新区”)投资建设麦格米特株洲
基地扩展项目。本合同为双方进行深入合作的框架性意向合同,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引进
合同>的议案》,尚需经株洲高新区管委会审议批准完成之日起方可生效。
    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安排,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
    名称: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一号高新大厦
    负责人及职务:朱振湘,管委会主任
    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蓝色河谷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11MA4QAYLJ4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升付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3 月 15 日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城 K-24 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 3.1 期 E
组团 4 栋 101.201.301.401 号
    经营范围:电力产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
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新材料的技术
开发;软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场地租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 100%。
    (二)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
    项目地址:株洲高新区新马创新城地块。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00 亩。
    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地块容积率≥1.0,项目投资密度≥250 万元/亩,
使用期限为 50 年。



    四、 合同主要内容


                                     2
    (一)合作双方
    (1)甲方: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乙方: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
    项目地址:株洲高新区新马创新城地块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00 亩
    (三)项目用地
    1. 甲方拟在株洲高新区范围内安排项目建设、生产和发展用地约 100 亩,
实际面积和用地以土地挂牌出让公告为准。
    2. 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地块容积率≥1.0,项目投资密度≥250 万元/
亩,使用期限为 50 年。
    (四)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在乙方通过初步的项目预审后,甲方负责将乙方推荐到国土部门参加
该地块的竞拍或挂牌,安排甲方全资子公司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科集团”)协助乙方摘牌并办理土地权属证书。
    (2)项目用地的“七通一平”、供应及使用管理、垫付土地开发费用事项
由甲方安排高科集团负责实施办理。
    (3)协助乙方办理立项、规划、施工报建、水电气报装等相关手续。
    (4)负责协调好项目周边的社群关系,优化项目建设和经营环境。
    (5)拥有对乙方项目进行引导、监督及检查管理的权利。
    (6)其他约定:甲方同意乙方控股母公司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均在本合同项目地块中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乙方,
以下简称“子公司”)相关政策。
      2. 乙方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有权参与该地块的土地竞拍或摘牌,摘牌后按
相关政策与国土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
    (2)乙方在获准项目用地后,应及时提交项目资料,按时开工建设,按时
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和厂房内设备安装、调试并投产。
    (3)乙方在进行项目建设时,须维护周边环境,如因施工需要,要破坏道
路、灯饰及绿化带的,须报请甲方及主管部门同意,且完工后按原样恢复。
    (4)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进区项目的环境评估报告,并保证项目不会对株
洲高新区(天元区)的环境造成污染。
    (5)乙方项目须服从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高新区(天元区)分区规划和
工业园区规划要求,在进行厂区建设时,必须按规划部门的规划要点进行设计,
严格按审批的规划设计进行建设,如需调整设计,必须经规划部门审批同意。
    (6)乙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立项、规划、国土、施工报建及水电气申
请等相关手续以及提供项目进区所需的全部资料,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项目投产后,其劳动用工在相同的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安置甲
方所在地株洲市天元区的劳动力。
    (8)项目签约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项目进度、资金到位
等情况。投产后,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报表。
    (9)项目建成后,对于符合乙方参观考察条件的、在征得乙方许可的情况
下,应为甲方招商引资的宣传和园区推介提供参观、考察的便利。
    (10)乙方必须保证在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内投资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全部
税收上缴到株洲高新区(天元区)相应的税务部门;在同等资质、价格、服务、
付款方式等条件下,乙方在项目建设时应优先选择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范围内
的企业从事建筑安装活动;区外企业承揽建设项目的,须就其建安活动向株洲高
新区(天元区)税务部门纳税。
    (五)其他条款
    1. 本合同项目土地,仅限于乙方的生产、科研及工业配套用途,任何情况
下,乙方不得改变项目用地性质及用途。
    2. 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义务,若有违
反均应按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 任何一方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减少造成的损失。


                                     4
    4.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
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 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成立。在甲方相关部门审议批准本合同以及乙方控股母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合
同之日(以最后批准时间为准)即生效。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扩充公司产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技术与产品的研发以及市场的开拓,已拥有丰
富的产品线并掌握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较为成熟的工艺流程,各类产品均具有较
高的性价比,市场需求日益增加。此项目将大幅增加不同系列产品的制造能力,
大大增强了公司获取国内外一流客户大批量订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全
球高端市场中的竞争地位,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业务领域,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2. 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协同效应
    在成本控制方面,将委托外包的环节变为内部环节,可以减少对外委托加工
产品质量控制环节的投入,节省人力成本,同时将委托加工厂商获得的利润转为
公司的合理利润,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多产品线生产使得公司可以根据订
单情况调整生产计划,最大限度利用产能,增强生产的协同效应及规模效益。

    六、 重大风险提示

    本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蓝色河谷与株洲高新区管委会双方进行深入合作
的框架性意向合同,框架合同项下的具体投资事项将在各方后续另行签署的具体
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合同尚需经株洲高新区管委会审议批准
完成之日起方可生效,能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合同所涉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为约人民币 1 亿元,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视投资事项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后续进展或未达预期的情况。未来三个月内,
公司不存在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




                                    5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收到持公司 5%以上股东李升付《关于减持所持深
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知悉李升付先生计划以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 0.8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将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七、 报备文件

    1、《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进区合同》;
    2、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