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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皮阿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18-081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
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
起执行。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5、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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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
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
目;
   (2)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
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
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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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
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
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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