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皮阿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23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经审阅相关材料并进行充分讨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在前述期限内进行滚动使用。

   二、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流
动性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余额合计不超
过 4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振林                   邹晓冬                   刘剑华




                                           日期: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