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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荣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05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相

关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有利于综合促进公
司正常业务的运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的 20%以上的
原因为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捷荣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明医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需求减少,主要是因为市场客观因素变化所致。公司 2019 年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
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少于预计金
额的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
联董事审议表决。
    因此,同意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傅冠强




    赵绪新




    何志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