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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芝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决议公告2017-04-05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已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苏华先生召集
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募集资金。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予以公告。
    2、《关于修改并实施<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5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534 万股,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相应修改并实施公司章程以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因此本议案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月*日经中国证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经中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监会”)证监发行[2014]第*****号文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65 号文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核 准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000 万股,并于 2014 年*月*日在深 2,534 万股,并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在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0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134
元。                                    万元。
第十八条 2014 年*月*日公司经中国证 第十八条 2017 年 2 月 24 日公司经中国
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总 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
数为****万股。                          总数为 2,534 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134 万
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