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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芝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20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杨水森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其中董事长李苏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为满足市场经营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核准为准,用于开立投标保函,授信
期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董事长李苏华、副董事长杨水森、董事李
碧君回避表决。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碧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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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李碧君女士简历见附件 1。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公司薪酬管理制
度规定,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其中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
事,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以其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监事津贴;高级管理
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绩效进行考核确定其年度薪酬,提交董事会审
议。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同意下列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副董事长、总经理杨水森先生含税年薪 57.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李苏华、副董事长杨水森、董
事李碧君回避表决。
    2、董事、财务总监余梅兰女士含税年薪 37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余梅兰回避表决。
    3、董事、副总经理李碧君女士含税年薪 34.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李苏华、副董事长杨水森、董
事李碧君回避表决。
    4、副总经理李松峰先生含税年薪 34.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副总经理陈远仁先生含税年薪 34.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副总经理李仕雄先生含税年薪 34.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副总经理吴强先生含税年薪 31.0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雪群女士含税年薪 28.7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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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刘晓一、方志钢、赖玉珍回
避表决。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规定的要求,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市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
会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原含税年薪 7.14 万元调整为含税年薪 8.22 万元。本次
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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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李碧君女士简历:
    李碧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
英国华威大学,供应链及物流管理专业硕士,公司董事,兼任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宇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常务)董事,深圳市威尔顿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常务)董事,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届福田区工商业联合会执委会副会长,深圳市福田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
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曾任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深圳
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碧君女士通过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1,052,213 股。李碧君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苏华系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碧君女士任职
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
有《公司法》第 146 条、第 148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李
碧君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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